主題就是這句話....
這是一個英國朋友告訴我的,
隨後他就舉了一個句子來說明這段話,
"don't bite the hands that feed you." 不要咬餵你的手

若原句翻譯過來是什麼意思呢?
"不要割掉自己的鼻子來賞自己一巴掌",應該很多人還是一頭霧水。
簡單來說就是不要做出傷害別人又傷害自己的事,
咬了別人的手固然很棒,心裡的氣可能會消
但是以後就沒人會餵你吃飯,或是給你飯吃。

不要因為討厭臉,就割掉鼻子,以為這樣能給臉一點教訓,
事實上割了鼻子,自己也沒辦法呼吸,真是損人又不利己的事。
別因一時的衝動,而做出這種事情,才是這個句子的主要意思。
但我自己會把它翻成較容易了解的幾個字 - "別意氣用事!!!"

自工作之後,對於人的個性有些失望,
尤其是說話不算話,沒有原則這點,真是讓我有時無名火起。
這篇可算是接續上篇文章而來的,
同事M被別諷刺嘲笑,我就說給同事C聽,
C聽完說這根本就沒什麼,她這個人就是這樣惹人厭,
被嘲笑被諷刺根本就是正常的,而且嘲笑得還太輕,程度不夠,
並說我這行為不可取,為什麼不去挺身而出制止這情況,只會私底下吱吱喳喳。
(其實C不知道為什麼我不去阻止)
重點來了,
隔了幾天C親身聽到看到這情況,便說嘲笑別人很過份,
怎可這樣對待一個人,並且譏嘲到這個程度,
當然最後也有去制止對方。

這時就要換我說話了,
是怎樣? 妳討厭對方便覺嘲諷是無所謂的,沒關係的
等自己看到了才在那充英雄,制止對方 批評對方是很可惡的。
自己看到了才知道這樣的嘲諷是不好的。
不是覺得這樣沒關係的嗎? 譏諷程度還不夠的嗎?
這完全是一個不負責任的說話態度,兼且還侮辱了我。

這星期出現第二件讓我不爽的事,
W博士有鑑於實驗室的事務能順利解決及推行,
順便check工程師的上班狀況,(因太多人遲到)
所以請大家早上8點一起開會討論事務。
同事C反應8點有些早,大家或許會因為交通問題而不一定能準時到公司,
建議改為8點10分,讓大家能從容不迫的參加會議。
W博便問大家是否同意,現場工程師不置可否,
故時間便定下為每日早晨的8點10分。
昨日早上同事C遲到,加上會議很快便結束,所以沒出席到會議,
會後W詢問C遲到的原因,C便心裡不爽,
經我詢問C後,她也回答不想理W博,言外之意是W在刁難,
並且這個時間也不是她和W約的,更沒有說答應這個時間,遲到有什麼錯;
況且這種無關緊要的例行會議,遲到有哪裡不對?

個人認為這事情是C不對的成份佔100%,
提議為8點10分的人是C,大家不反對 那就代表同意了,
何來什麼沒跟W博約,就可以不用準時到,
照這個道理,法律規定殺人償命,我又沒同意,是否就可以不用償命了!?
早先說可能因交通問題而遲到,故延後10分鐘,
現在遲到就不能說任何理由了,何況準時這件事本來就沒錯,
哪會因為會議不重要而不用準時。
而且W也沒責備,只是詢問,這樣似乎也沒什麼不對。
但可惡的是一直講我的理由不能說服她,所以這事她沒做錯!!
天啊~ 這樣的人怎麼會這樣不講理,真是虧她工作十多年,還虛長了我4歲。
這是一個已經當媽媽的人說的話嗎?
若我未來的女朋友是這樣,我真無法想像會和她吵架到什麼程度!

現在要切入本文的正題,
C對我說有意要換組或是離職,以求得更好的工作環境,
我說 - 如果覺得這樣對自己是好的,那麼便去做,只是做之前要先想清楚,
想想這樣做之後對自己的影響 是好,是壞?
由於常和W博唱反調,自己做的事會被W看在眼裡,
去年的分紅獎金不就早說明了這點,這幾天的表現在人家眼裡,還會好到哪裡去嗎?
這就是拿自己的脾氣賭上前途,賠上自己的金錢,賠上自己在主管和同事間的印象。

傷害別人也傷害自己的事,就是這個樣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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